近日,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21,证券简称:翰博高新)通过深交所主动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就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情况进行说明。公司表示,在争议进入司法程序后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纠纷系合同履行中常见的工程量核算标准分歧所致,已依法积极应对,并强调公司当前资金储备充裕、经营一切正常有序。
公告显示,原告方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翰博高新全资子公司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在个别历史项目的工程结算上存在分歧,分别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及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案目前均处于法院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据公告披露,本次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对工程计价标准的认定存在差异。
翰博高新指出,在重庆项目中,子公司已支付工程款1.13亿余元,争议金额约为0.55亿元,远低于原告主张。公司表示原告对已谈定计价标准“出尔反尔”,在未达付款条件下主张工程款,公司为保障工程推进不得已暂停支付。
合肥项目中,公司已支付7059万余元,按合同计算未付金额为1585万余元。公司同样指出原告否认既定计价标准,经多次沟通无果后,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合法权益,子公司依法暂停争议部分款项支付。
面对该项争议,翰博高新在公告中强调,公司及子公司重视依法合规经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对原告的主张不予认可,认为原告存在延误工期及工程质量问题,其诉讼请求显失公平、合理。目前,翰博高新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并计划提起反诉,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记者获悉,本次诉讼属正常商业合同纠纷,争议金额占合同总额比例有限,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达8.39亿元,资金储备充裕,完全具备支付相关款项的能力,公司当前一切正常有序。
公司特别说明,此次诉讼是建设工程结算过程中的常见分歧,双方未就结算标准达成共识所致,与公司资金状况无关。公司当前所有业务合作、订单交付、研发项目及生产基地运营均按计划正常推进,研发与扩产计划不受影响。
面对未来进展,翰博高新表示,公司对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纠纷充满信心。后续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及案件实际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定专注主营业务的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